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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乐山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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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现编制乐山乐山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乐山乐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9条,在部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34条,在政务微信上公开政府信息125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民政热点、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民政文件、部门简介等内容,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18年,我局主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办1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由主办部门摘要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社会组织年检公告、《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等社会组织方面的政策法规,对新成立和注销的社会组织及时予以公开。为解决社会组织监管压力,开辟社会组织监管新渠道,我局依托乐山社区网,建立了“乐山市社会组织管理网”,公开社会组织工作动态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公告和年检结果公告等,同时开设了网上年检功能。有168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子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出台了《乐山市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办法》《乐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了两类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管理网子网进行机构证件、负责人、收费、服务内容、机构制度等网上公开,为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奠定了制度基础,为政府部门指导监督提供依据。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局在网站公开了全市城乡低保情况、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2018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上共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信息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乐山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政务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