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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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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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组建于1985年11月,占地10亩,为乐山市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机构,系乐山乐山市民政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搞好服务管理,开展服务保障和军休文化建设,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乐山市军干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办公室、宣教科、后勤科、医保科4个中层机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16名。建立了军休干部管委会和党总支,党总支下设3个军休人员支部和1个机关工作人员支部。所内建有门球场、电脑室、放映室、书画室、棋牌室、台球室、阅览室、健身房、档案室、荣誉室等,并成立了激情歌会、门球、钓鱼、象棋、书画等活动小组,让军休干部愉快、充实地安度晚年。

建所以来,在市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全所工作人员秉承“以人为本、真心服务、真情管理”的理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军休人员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坚持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开展经常性有利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不断地加强软件、硬件设施建设,为军休干部创造优良的休养环境。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市军干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走上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工休关系十分融洽,各方面工作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先后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

2002年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干休所”;

2003年被民政厅授予“标准化建设单位”称号;

2004年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授予“全国军休干部安置建房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民政厅授予“四川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基层窗口单位”

2011年被民政部授予“和谐军休家园”

2013年被民政厅授予“四川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

历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