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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区民政局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全面完成。一是健全机构,齐抓共管。成立了市中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领导小组,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为组长,协调组织、司法、依法治区办等有关部门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过程中把好起草关、审查关,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发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乐山社区网发布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信息100余条,营造出“人人关心、民主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明确主体,增强操作性。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走访、座谈、下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富有特色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做到“一村一社区一策”,“易记、易懂、易行”,实现村(居)民自己的事情依法按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办,保障群众的主体地位,形成群众“我承诺、我签字、我执行”的良好机制。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合法有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宣传动员、内容把关、程序制订和实施执行四个关键环节进行督查,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实施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