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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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982个村、263个社区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完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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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行村()民自治、依法治村(社区)的有效载体。4月初,我局以全面结束的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方案》,指导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进一步规范完善。目前,按照“程序规范、内容规范、结构规范”的“三规范”要求,各地于4月底前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完善工作,形成了依法立约,以约自治的良好格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各地的落地落实在规范村民行为、倡导良好风尚、促进依法自治、助推脱贫攻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